根据指导意见,该提案必须明确组织模式、规模、招生区域和对象;机构设置、管理干部、教师和教育辅助人员队伍;基础设施、财务、制度和政策,以及在管理、教育、养育、照顾和保护学生方面的协调机制。
教育与培训部强调,必须同步准备各项条件,确保学校从2026-2027学年起即可运行,满足教学、教育、养育、照顾和保障学生安全的要求。不得出现工程已完工但尚不具备运营条件、迟迟无法投入使用或运行效果不佳的情况。
为制定该提案,各省教育培训厅牵头按招生区域进行调研,对照人口数据、普及教育数据和行业数据;同时考虑地形、人口、距离和出行能力等条件。地方必须对2026-2030年期间的学生人数、年级结构、内宿和午间寄宿需求进行最低限度的预测,并根据基础设施和教育网络规划确定合适的学校规模。
提案还必须明确新建学校与现有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;制定过渡提案,妥善安排学生、师资、资产和档案,不中断学习进程。招生工作必须公开、透明、符合对象,不得利用政策谋取私利。
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日两段教学;加强生活技能、自理能力、民族文化、历史、国家边境法律、国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,并教授邻国语言。 学校必须全面管理学生的学习、饮食、住宿、自习、休息和生活;在宿舍区安排24小时值班。干部、教师和员工队伍须接受学生照护、急救、防范暴力和侵害、心理咨询、消防、食品安全和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培训。
教育与培训部要求各校检查电力、供水、消防、监控摄像头、内宿区、食堂、厨房、活动场所及存在事故风险的区域。各地方依据第188/2026/NĐ-CP号法令及相关规定,及时、足额安排经费,用于落实学生政策、设备运行和组织教育活动。若日常维护、保养和运行经费不足,地方须及时报告教育与培训部,由其汇总并报主管部门审议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