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通知发至建设部、财政部部长以及河内、北宁、宁平、兴安、谅山、高平、富寿、山罗、太原、宣光等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。
通知指出:为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、越共中央委员会决议、越共中央政治局结论以及越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苏林关于采取突破性措施发展现代化、同步基础设施的指示;推动公共投资,有效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,为快速、可持续增长创造重要动力,力争2026年及今后几年实现两位数经济增长,近年来,越南政府和政府总理已采取有力措施,指导各部委、行业和地方加快重点工程、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准备、征地拆迁、施工以及投资资金拨付工作。其中,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,旨在提升交通运输能力,推动快速、可持续发展,为国家总体发展作出贡献。
目前,北部各省市正在实施7条高速公路,分为14个项目及项目子项,其中建设部作为1个项目的主管机关,各地方作为其余项目的主管机关或有权机关。
为使工程早日投入使用,政府总理要求作为主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建设部长、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集中解决困难,加快进度。
关于补偿、扶持和安置工作,河内、谅山、山罗、宣光、太原、北宁、兴安等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需要动员整个政治体系,彻底解决障碍,加快技术基础设施迁移,向承包商移交净地。实施过程中必须保障受影响民众的生活和生计,确保新住所不低于现住条件。
关于建材供应,要求河内、太原、富寿、兴安、北宁和宁平等省市抓紧核查、规划、加快矿山许可、许可证续期和提高产能等手续办理,确保项目建材供应。各地方同时加强对建材价格的管理和检查,按规定及时公布价格和建设价格指数。
关于施工,各投资方和业主必须根据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审查调整计划;调动资金、人力、机械和设备加快进度,特别是预计2026年完工的项目以及2025年已开工但仍滞后的项目。施工必须确保质量、技术标准和安全,不得因赶进度而忽视流程,影响工程质量。
各地方、投资方和施工单位必须主动应对强降雨、内涝、山洪、山体滑坡;检查防汛防台和抢险救援方案,确保雨季期间人员、设备、物资和工程安全。
政府总理还要求加快资金拨付,特别是预计2026年完工和获得大额资金计划的项目。
建设部负责跟踪督促该通知落实情况,及时向政府和政府总理报告遇到的困难和障碍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