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文化资源到经济价值
近年来,宣光省巴天族(Pà Thẻn)的跳火仪式从社区传统的精神仪式逐渐走进各类文化活动。明光乡上明村跳火队的演出项目每场可获得600万至2000万越盾的酬劳,表明传统文化可以转化为演艺产品,并为文化遗产传承人增加收入。
赫蒙族的芦笙、刺绣技艺,高栏族的民歌——神歌(Sình ca),巴天族的织布技艺,岱依族的天曲仪式和丁琴以及雪山茶、药材和传统美食等众多文化价值,正逐步融入旅游线路、体验空间和“一乡一品”(OCOP)产品。
在龙鼓(Lũng Cú),石墙民居、传统服饰、刺绣技艺、美食和社区生活与岩石高原景观相结合,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。倮倮寨(Lô Lô Chải)从边境地区的一个村落逐渐发展成为国内外游客熟知的旅游目的地,并带动住宿、餐饮、交通及地方特色产品等相关需求增长。
目前,全省共有54个社区旅游文化村, 357种三星级及以上OCOP产品。
为创意产品拓展市场
目前,宣光省共有1478家住宿机构,拥有1.42万余间客房和52家旅行社。2026年前7个月,全省接待游客超过200万人次,其中入境游客超过40.6万人次;旅游总收入超过5.857万亿越盾。
宣光省文化、体育与旅游厅厅长阮忠玉表示,宣光省明确保护与开发并重,以社区为主体,同时推动文化与科技、旅游及创意产业相融合,不断提升文化遗产的价值。
第80号决议(80-NQ/TW)提出的目标是,到2030年,文化产业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(GDP)的贡献率达7%左右。宣光省力争到2030年文化产业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(GRDP)的比重至少达到5%。为实现这一目标,宣光省将重点完善相关机制,吸引企业投资,发展人才队伍,加强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,应用数字技术并不断拓展市场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