岘港市自7月28日13时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社交距离措施 28/07/2020 14:25 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,岘港市人员委员会7月28日下发第4937函件,要求和旺县自28日13时起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社交距离措施。